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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证人正在崩溃:年轻和遗忘不是借口!- -

                                      

从杰克逊娈童案审理的第一周开始,这个假大空的案子就在公众的眼球底下开始了全面崩溃。

上周我们已经见证了自称是"受害人"的男童加文的姐姐在证人席上的表演,她信誓旦旦的证词在几个回合内就被辩方律师托马斯·梅瑟若瓦解,无奈之下,她只得用哭泣和"我不知道"来抵抗辩方连绵不断的炮火,而她对曾经撒谎的承认,也让已经满面狐疑的陪审团摇起了头。

这周一开始,已经沉不住气的检察官再将另外一名关键证人拉上证人席,以期能挽回一点失地。这位证人正是原告男童的弟弟斯塔。然而,在审判初期这么早的时间内,检方就把本该作压轴表演的两位关键证人送上证人席,目的是想给陪审团造成深刻的印象,从一开始就占据上风,然而事实并非如人所愿,这两位名角的上场给了辩方更充足的弹药来抨击他们的诚信度,他们那些貌似铁板钉钉的证词,转眼间就沦为了笑柄,连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真是可惜他们"准备"了14个月之久!

原告的弟弟斯塔于本周一开始作证,当天他的证词非常具有破坏性(点击此处观看新闻故事),因为他是据称唯一两次亲眼目击杰克逊猥亵其哥哥罪行的证人!但他没有想到,第二天,所有的一切都会被翻转过来。

梅瑟若律师在周二庭审一开始,并没有直接向这个弟弟问及关于"猥亵"指控的事情,但是他却开始布下了阵来,亦步亦趋,首先从乌有乡庄园的警报开始问起。 这个弟弟斯塔说杰克逊在卧室外装有警报,是一种"电铃"式的东西,响声不会很大,但有人走近卧室的话,铃声就会大作。可笑的是,这个弟弟在卧室门口的警报问题上的说法颠三倒四,自己都搞晕了该怎么样回答。

为什么警报问题这么重要呢?因为弟弟是在卧室门口有警报的情况"偷偷溜进去目击了所有罪行的"!于是律师问,你每次去那房间的时候,是不是警报都关着的?弟弟说是的。律师问他见过杰克逊有曾关闭过警报吗?他说没见过。然后律师问,那你每次进房间都听的到警报吗?弟弟又说是的。律师又问,那么你进入房间那两次目击杰克逊猥亵你哥哥的时候,警报响了吗?他说是的。但他表示,如果门是关的,杰克逊就听不到。

我们不禁要奇怪了,如果警报安装上来是为了让杰克逊听不到,那还装警报干什么??门是关的,杰克逊听不到,门是开的,杰克逊反而听得到??门是关的,杰克逊听不到,但门是关着的话,你又是怎么进去的?另外,辩方还让陪审团知道,杰克逊的孩子卧室门前也有警报,这只是一个安全措施,并不是为了保护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周一时,原告的弟弟作证说2003年初有两次偶然的机会,他走进杰克逊卧室,发现杰克逊一只手在手淫,另一只手伸到了他正在睡觉的哥哥的裤子里。 梅瑟若律师还表示原告的弟弟在关于杰克逊对他哥哥做了什么这件事上有两套不同的说法,指出他对心理医生和大陪审团多次说杰克逊把手放到了原告的内裤上,而不是现在所说的伸进了里面,还有他之前说的是杰克逊抚摸和摩擦原告的臀部,而不是现在所说的胯部。这个弟弟否认他有两套说法,但是他也告诉梅瑟若他不记的他说过那些话,虽然那些话是被黑底白字的记录着。不知以后那位心理医生斯丹·卡茨上庭作证的时候,会如何说法。

有意思的是,这个弟弟还说了些会令心理医生斯丹·卡茨和当时大陪审团的法庭工作人员气急败坏的事情。与他的姐姐怪罪自己"太年轻、不记得"不同,弟弟则倒戈打向了检方。当问到为什么他在之前一直说杰克逊给他哥哥喝的酒是白酒,而在本周一却在他的证词中变成了"红酒"时,这个弟弟责备说是当时法庭工作人员"犯下的过错",因为那些人都"听错了"。进一步的,他还怪罪圣芭芭拉治安官办公室说,那里的警官伪造了他的口供,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他和哥哥访问过某色情网站*****.com 。

"我从来没说过那些话,"这个孩子在浏览治安部调查员的笔录时坚持道,"有人虚构的这些话。"

之后,在美国韦斯特电视节目上,主持人随机挑出了一名观众来对此证词发表看法。那名观众说得相当切中要害:"我认为这个弟弟是被人鼓动说出他想说的任何话。我母亲曾经告诉过我,在人生中,只要你说的是实话,你每说一次都不会变。如果是谎话,你每说一次就变一次。现在就是这样。"

而另外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是,这个弟弟在周一的时候,言之确凿地向陪审团证明了检方出示的一件证据——《皮条客 之 越轨边缘》,他称这项特别的证据正是迈克尔·杰克逊当年给他和他哥哥看的色情杂志!

然而在周二,世界变了。梅瑟若律师问这个弟弟道:"迈克尔·杰克逊从来没给你们看这本《越轨边缘》,对吧?"

"他的确给我们看过!"弟弟坚持。

"真的?"梅瑟若再问道。

"是的!"弟弟再确认。

然后梅瑟若律师才转向陪审团,确凿的指出,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是2003年8月——正是这家人离开乌有乡牧场几个月后。

"哦,我没说他给我们看的就是这一本。"男童赶忙改口澄清道。

梅瑟若律师:"这可不是你昨天所说过的话,也不是你今天所说过的话,对吗? "

干得好,老梅,我们不禁又要哑然失笑了。孩子,你真的没说过?太迟了,陪审团已作下了记录。


那本色情杂志一直被检方当作一份特别重要的证据,在该弟弟出庭作证前,地方检察官斯奈顿还和他重新翻看了一遍,但没想到,转眼间就沦为废品。而引发我们思索的是,这本杂志是控方一家离开乌有乡的几个月后才出版的,而很有可能之前报道中所说的杰克逊和男童的指纹就在其上。如果是这样,该杂志上有杰克逊的指纹还说得通,那男童的指纹是怎么上去的呢?如果正是这本杂志,那么解释只有一个:检方在搜缴了杰克逊杂志后,选了其中一本让男童印上了指纹!这就涉及到罪证搜集过程中的警方栽赃行为,重则可以让整个案子完全撤消掉!

有意思的是,杰克逊的前律师威兹曼在做客一个节目中指出,他不会相信杰克逊用成人杂志是诱惑儿童的说法。如果杰克逊真的是恋童癖,他使用来诱惑儿童的杂志应该是儿童色情杂志,而不是成人杂志!

斯塔还说他们一家在乌有乡的时候不被允许看钟表时间。梅瑟若律师质问道,乌有乡中间不就有个大钟吗?你们在牧场里到处跑就从来没注意过?弟弟赶忙说,时间都是错的,时间都是错的!梅瑟若说,那就奇怪了,既然你说你都不知道时间,那怎么知道时间是错的?!此外,斯塔还表示,在遇到杰克逊之前从来没用过电脑,说,你以前曾经多次提及你在网上冲浪AOL("美国在线"),如果你在去NL之前从来没用过电脑,你怎么知道美国在线的?

这个弟弟在被梅瑟若问到他是否认识拉里·费尔德曼时也给出了矛盾的答案。这个人是洛杉矶律师,曾经帮助过这家人,当初他们要控告杰克逊时直接找的就是他。而这个律师,正是当年帮93案件的男童拿到千万和解金的人。

这个弟弟第一次说他认识费尔德曼,后来他说他想不起这个名字。他说他不记得他和费尔德曼见过面,但是过了一会在他说他不记得是否见过费尔德曼,而之前他承认他们见过两次。
 
周一,在检察官的提示下,这个弟弟作证说他的父亲虐待他和其他家庭成员,他的父母经常打架。但周二,梅瑟若却对这个弟弟四年前在一件民事案件中的宣誓证词提出了质疑,因为当时这个弟弟说他母亲和父亲从来不吵架,他父亲也从来没打过他。这个弟弟招架不住,只得承认当时他的证词不是真话。

"那么请告诉陪审团,你在宣誓下撒谎了。"梅瑟若要求道。

"我不记得了,已经5年多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这是这个男孩唯一能辩解的方式。是啊,不该忘记的都忘记了,不该记得的却都记得,这个啼笑皆非的闹剧,要怎么继续上演?一句"我不记得了",真的是很好的托辞,绝佳的挡箭牌,但我们会原谅这样的托辞吗?

这一天,弟弟斯塔的经典名言是:"我知道一切都发生了。我就是不知道细节。"

接下来我们还会看到什么表演呢?福克斯新闻网的专栏作家罗杰·弗莱德曼给我们透露了新的线索:

弗莱德曼指出,那个弟弟说他曾两次目击猥亵事件的发生。根据弟弟的说法,他是站在蜿蜒上杰克逊卧室二层阁楼的旋梯上看到杰克逊对他哥哥"下手"的,杰克逊的卧室是双层,要看到床上发生什么,你就必须沿着楼梯走上去。弟弟就是说他在楼梯上目击的,但根据媒体的信息和卧室结构图纸显示,以弟弟的身高,和他在楼梯上的位置,他不可能看到任何东西,不可能看的到床上的一切,也就不可能看到他所谓的"猥亵"行为!而且他在证词中说在他的位置上,他能看到杰克逊和哥哥,而杰克逊却看不到他!可能么?

弗莱德曼表示,除非这个弟弟是完全走上楼梯并站在床前,才可能看到一切。辩方将找来所有的各个领域的专家来证明这个视角。因为从物理学角度来说,那是不可能的。

让人生疑的是,根据所有的证据和证词,这个弟弟只有两次"目击",而且都是在差不多的时间和情况,在同一个位置上的"目击"!可每次讲故事,他都会说法不同,而这个弟弟的证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唯一声称两次目击过罪行发生的人,但现在看来,他的证词将站不住脚。

弗莱德曼还说,指控中说杰克逊是在争议记录片播出之后才对男童实施了猥亵,这完全不合逻辑,也说不通。那时杰克逊正在被全球媒体高度关注,而且警方和相关机构的罪行调查也在进行之中,在那样的时候他才来进行"猥亵"?你信吗?

弗莱德曼谈到称杰克逊裸体走到男童面前的说法时道,就像"有一天有人给了一张票说我可以在汤姆金公园遛狗,但我没有狗也从来没去过汤姆金公园。我就打电话告诉说,‘我没有狗',他们说,‘你要拿出证据来啊'。我的意思是,这就像举反证,因为当时在场的只有孩子和杰克逊。"

梅瑟若将在美国时间周三继续对这个弟弟进行盘诘。他还将证明其他所有关于阴谋的说辞都是谎言。上周的消息证明,当时那个母亲曾经把自己的故事卖给过伦敦《每日邮报》,而且收受了4000美金。她在其中却美言杰克逊,而且这是她和孩子去迈阿密之前,也是在记录片在英国刚播出后。

而且在那采访中还提到她儿子"并不天真",如果被猥亵了,他会"马上说出来",而现在看来,他是等了三个月后才"说出来",而检方却是等了五个月才下达搜查令和逮捕令!各位,请用你们的智慧想一想,要是杰克逊真的犯了事,控方家庭会等三个月再报案?当局会等五个月再批捕?需要参考的是,在妻子被杀的几天后,O.J.辛普森就被控谋杀并被逮捕;而前段时间的彼得森杀妻案,也是如此。

这个案子本身就是一个破洞百出的大笑话,如果没有检察官的"热情"和法官的"帮助",难以置信它能继续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过,最终我们将看到的是:一个好人,历经谎言和诽谤的考验,终于荡涤污秽,还以清白自由之躯! (文/Keen)

继续关注!......

 

- 作者: Keen Zhang 2005年03月9日, 星期三 23:05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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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匿名网友

Thu Mar 10 13:40:07 CST 2005 

梅瑟若律师继续加油,彻底粉碎这个控告吧!!Keen,太谢谢你了!
MJ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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