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杰克逊辩方全明星证人名单- -| 回首页 | 2005年索引 | - -《终极巨星》节目选出英国最高单曲销量音乐家

独家绝密大披露:大陪审团控罪书上的阴谋指控中28项具体罪行指证- -

                                      

注意:大陪审团的控罪书是基于检控方的单边证词而下达的。在大陪审团这个特殊法律程序下,杰克逊本人、辩护律师及杰克逊一方的证人没有出席对任何指证进行反驳。大陪审团程序只是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下达控罪书,并把案子引向审判。据辩方称,2004年4月,大陪审团成员是在地方检察官托马斯·斯奈顿的"胁迫和操纵"下,"相信"了控方所有错漏百出的故事,从而下达这份控罪书。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控告迈克尔·约·杰克逊案的控罪书第一项控罪就是阴谋罪。大陪审团认为杰克逊违犯了刑法第182条第1款第1项,在2003年2月1日-2003年3月31日期间,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芭芭拉县犯下了阴谋罪。同时他与罗纳德·科尼兹尔、迪亚特·维兹纳、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文尼·阿曼、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以及其他未被指证、未知身份的同谋者违犯了刑法第278条,儿童绑架重罪;违犯了刑法第236条,非法监禁重罪;违犯了刑法518条,敲诈勒索重罪。

依据上述罪名,大陪审团认定杰克逊及同伙当时对未成年人约翰·窦(化名)、詹姆斯·窦(化名)、茱迪·窦(化名)、及成年人珍·窦(化名)进行了非法操纵、监禁、隔离、隐藏、诱骗和威胁。并在加利福尼亚州犯下了以下一条或者更多的具体罪行,至少在圣芭芭拉县犯下了以下至少一条具体罪行(如下是控罪书原文加编者评析):

公然罪行1:2003年2月4日,被告迈克尔·约·杰克逊告诉珍·窦(化名)说,由于英国记录片《迈克尔·杰克逊大追踪》的近期播出,她的孩子约翰·窦(化名)、詹姆斯·窦(化名)、茱迪·窦(化名)因为在片中的露面而有了生命危险。迈克尔·约·杰克逊告诉珍·窦(化名)说,她和她的三个孩子需要乘飞机赶到迈阿密出席一个新闻发布会,但这个新闻发布会并没有举行。——他们不能证明迈克尔·杰克逊说过他们有危险,也不能证明他的动机为何。或许只是因为他真正为他们担心?他手下的当时曾计划举行一个有这个家庭参与的新闻发布会,但有什么好怀疑的?要证明迈克尔有罪,绝对不能基于这种你说我说他说的证据。有录影带吗?有备忘录吗?有文件记录吗?

公然罪行2:2003年2月4日-2003年2月5日当天或之间,有约翰·窦(化名)出现的《迈克尔·杰克逊大追踪》在美国播出,迈克尔·约·杰克逊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坦布利胜地酒殿里私人阻止了窦氏一家收看该节目。——罗纳德·科尼兹尔已经说过,这是为了把公共关系损坏降低到最小的举措之一。他们担心该片会对这个家庭造成影响,从而导致他们有可能把他们的故事卖给小报。除非这个行为可以与绑架、监禁和敲诈相联系起来,否则便是无关内容。之外,整个冲突的起因是什么?是的,因为这家人想要出镜费。我们如何知道他们真的被违背意愿地禁止收看电视节目呢?还要记得的是,在他们声称被绑架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带着手机,如果真被绑架,那位母亲随时可以呼叫她的男友杰伊·杰克逊带着警察前来。

公然罪行3:2003年2月7日-2003年2月8日当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用私人飞机载送窦氏一家返回圣芭芭拉县。在航程中,迈克尔·约·杰克逊与约翰·窦(化名)坐在一起,并用软饮料罐装酒给男童引用。迈克尔·约·杰克逊还送给约翰·窦(化名)一只腕表。迈克尔·约·杰克逊亲口告诉约翰·窦(化名)这只表价值7,5000美金。迈克尔·约·杰克逊亲口要约翰·窦(化名)不要告诉其他人他们一起喝过酒精饮料。——这条"公然罪行"事实上是四条单独发生的"罪行"!但没有任何一条能够进一步证明迈克尔·杰克逊有非法监禁、绑架和勒索这个家庭的意图。这显示了检举人是多么不顾一切地想把这个家庭说的关于迈克尔所有内容都加入到控罪书中来。


公然罪行4:2003年2月8日当天或大约当天,迈克尔·约·杰克逊将窦氏一家带进乌有乡牧场,约翰·窦(化名)、詹姆斯·窦(化名)、茱迪·窦(化名)和珍·窦(化名)在那里呆了大约五天。——惊叹惊叹!看来检方的意思是说该家庭到乌有乡去一趟也算是促进阴谋罪形成的一项罪行么?不知道有多少目击证人到时会告诉说这家人当时玩得倒是不亦乐乎。

公然罪行5:2003年2月6日-2003年2月12日当天或之间,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和加利福尼亚州圣芭芭拉县,杰克逊的德国经纪人罗纳德·科尼兹尔、迪亚特·维兹纳亲口告诉珍·窦(化名)说有不明身份的人对她和她的孩子发出了死亡威胁。他们还告诉珍·窦(化名)说保证家庭安全的唯一方法就是参与拍摄一部为迈克尔·约·杰克逊美言的反击片。——他们能证明这些人这么说过吗?他们能证明这是真的吗?最重要的是,他们能证明科尼兹尔和维兹纳是在执行迈克尔的指示吗?而且这两个人难道就不可能因为出于自己的动机来控制这个家庭吗?他们不需要迈克尔的命令就可以这么做。众所皆知,在那段危机时间里,迈克尔常常无情地解雇掉了那些无能的工作人员。如果这两个人当时没能控制住那场公关灾难,他们就命悬一线;而且这两个人要从杰克逊那里拿薪水,所以不排除他们此举的动机是为了自己的金钱利益。

公然罪行6:2003年2月12日-2003年2月15日当天或之间,在窦氏一家于夜间离开乌有乡牧场后,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给珍·窦(化名)打去了电话,要求她带着她的孩子们回到乌有乡牧场,并确实地说道,"我知道迈克尔为你们的安全着想,希望你们能回来牧场。"他还说,"现在不是独自呆在外面的好时机。"还有,"永远不要背叛迈克尔。"还有,"迈克尔想见你和你全家。"还有,"你们应该赶快回牧场来见迈克尔,因为他非常担心。"还有,"哪怕是单独在外一晚上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还亲口对珍·窦(化名)说,"我们希望你们继续参加拍摄,并对迈克尔进行美言。"法兰克·卡西欧向珍·窦(化名)和约翰·窦(化名)保证,只要他们回来,罗纳德·科尼兹尔和迪亚特·维兹纳就不会在牧场。他确实的说道,"他们不会在,我非常清楚这个事实。" ——他们能证明法兰克是在执行迈克尔的指示而不是在执行科尼兹尔和维兹纳的指示吗?或者这根本就是他的个人意志?话说回来,如果这些电话交谈有录音,那算不算非法录音?算不算根本就没资格入案的材料?

 

公然罪行7: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在乌有乡牧场威胁詹姆斯·窦(化名)说他卡西欧自己能找着办法让詹姆斯·窦(化名)的祖父母消失。法兰克·卡西欧还亲口告诉约翰·窦(化名)说,"我可以让你妈妈上西天。" ——他们不能证明法兰克这么说过,更不用提迈克尔根本与这无关。不过最令人吃惊的倒是,这样的说法和当年这个家庭的孩子说他们生父如何如何是十分的类似。

公然罪行8:2003年2月14日-2003年2月15日当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的私人司机加里·荷恩确实开车去珍·窦(化名)在洛杉矶的住所,将她和她的孩子接回了圣芭芭拉县的乌有乡牧场。——不知道会有多少目击证人站出来说这家人过得不亦乐哉,根本就没有想过"逃跑"这两个字。

公然罪行9:2003年2月14日-2003年2月15日当天或之间,窦氏一家回到乌有乡牧场才发现,罗纳德·科尼兹尔和迪亚特·维兹纳事实上依然还在牧场,于是珍·窦(化名)要带着孩子离开。罗纳德·科尼兹尔和迪亚特·维兹纳告诉珍·窦(化名)说,她可以自由离开,可是,她的孩子必须留在牧场。 ——他们不仅要证明这个事实确实存在,还要证明真的是迈克尔在幕后指使。

公然罪行10:2003年2月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的私人保安队被书面告知,不得允许约翰·窦(化名)离开乌有乡牧场。 ——根据"确凿证据"(TSG)网站称,那"书面的指示"已经神秘"失踪"了。就算它能在法庭上再度"现身",那么仔细想想,这又有多么不可思议呢?阻止一个13岁的男童单独离开牧场,为的不就是防止他在广袤的郊野中迷路么?如果迈克尔允许小孩子们在没有大人照看的情况下只身离开牧场,那倒是真的让人困惑不安了。

公然罪行11:2003年2月间,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克利斯蒂安·罗宾逊和一个未知名的律师确实在一份将要在迈克尔·约·杰克逊私人摄影师哈米德·莫斯里拍摄的反击片中向窦氏一家提问的稿本。 ——这叫做公关行为,在美国完全合法。

公然罪行12:2003年2月19日当天或大约当天,哈米德·莫斯里将窦氏一家的孩子们从乌有乡牧场载到莫斯里在圣弗南多山谷的家中。在同一时间,文尼·阿曼也开车把珍·窦(化名)送到哈米德·莫斯里的家中进行反击片的拍摄。 ——这叫做公关行为,在美国完全合法。

公然罪行13:2003年2月19日-2003年2月20日当天或之间,在晚上11点到翌日凌晨1点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的雇员和助手拍摄了反击片,并在文尼·阿曼和私家侦探布拉德利·米勒在场的情况下对窦氏一家进行了采访。在拍摄期间,窦氏一家被问了写好的稿本中的问题。——这叫做公关行为,在美国完全合法。以上三个行为怎么样与计划对这个家庭进行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相联系起来的呢?这是"阴谋",那么好吧。实际上这是合法的公关危机控制举措。无论杰克逊的手下多么具有"威逼性",那位母亲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拒绝参与这个拍摄。是不是有人用枪抵在他们头上叫他们回答问题呢?控罪书上没有出现这样的说法。

公然罪行14:2003年2月20日当天或大约当天,文尼·阿曼开车送珍·窦(化名)去洛杉矶县的诺沃克拿取窦氏一家的出生证明,以获得去巴西旅行的护照和信用卡。 ——阿曼告诉过专栏作家罗杰·弗莱德曼说,这名母亲对该旅行非常兴奋,还再度跑到 Rodeo Drive去买了一件游泳衣。

公然罪行15:2003年2月25日-2003年3月2日当天或之间,文尼·阿曼带着窦氏一家到洛杉矶县卡拉巴萨斯的县套房酒店入住。文尼·阿曼确实载送珍·窦(化名)去洛杉矶县的公众办公室里,并拿到了目的地指向意大利和法国的护照和为窦氏一家进入巴西准备的信用卡。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迈克尔·约·杰克逊的商业伙伴,乌有乡河谷娱乐公司的总裁,为这一切活动支付了费用。 ——他们是如此慷慨地为这个家庭准备了一个假期,并支付了所有的费用,不过是为了让这家人远离媒体风暴,直到事态平静为止。他们能证明这些准备工作是违背该家庭意愿的吗?

公然罪行16:2003年2月25日当天或大约当天,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为窦氏一家预定好了于2003年3月3日前往巴西的航班。——如上所述。

公然罪行17:2003年2月26日当天或大约当天,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给了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1000美金作为窦氏一家度假的开销。——如上所述。

公然罪行18:2003年2月27日当天或大约当天,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给了文尼·阿曼500美金以存入窦氏一家在巴西使用的信用卡。——如上所述。检举官真的是不顾一切了。他们只是在做去巴西旅行的准备工作,在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违背该家庭意愿的情况下,现在却变成了5项单独列出的"公然罪行"!那么其中与非法监禁、绑架和敲诈的相关证据又在哪呢?如果仅仅是这些准备工作的话,那简直是不足为据。

公然罪行19: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让约翰·窦(化名)睡在他的卧室和他的床上。——他们能证明吗?或者迈克尔的监视录影会作出证明?他们能证明是迈克尔强迫这个男童睡在他房间里的吗?如果不能,那跟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有什么关系?

公然罪行20: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让珍·窦(化名)和茱迪·窦(化名)在乌有乡牧场的客房里睡觉。——这也与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有什么关系吗?公然罪行19和20如果是关乎于性骚扰指控还说得通,但在阴谋罪的指控中,这算什么?阴谋罪和骚扰罪毫不相关;据称的阴谋罪的开始日期比骚扰罪的开始日期要早一个月。在995法庭动议中,辩方声称大陪审团没有得到适合的指引(究竟什么才是构成阴谋罪的因素和条件),并被有意地误导了,而且证明这种指责的证据到处可见。

公然罪行21: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给约翰·窦(化名)和詹姆斯·窦(化名)观看了色情物品。 ——再一次的,这是与骚扰指控相关的故事。这能被视作为进而实现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的前兆举止吗?答案是:不能。

公然罪行22: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当着约翰·窦(化名)和詹姆斯·窦(化名)的面饮用了酒精饮料,并给他们提供了酒精饮料。 ——这项罪行只该与给未成年人灌酒指控有关。他们能证明迈克尔给过他们酒喝吗?不知道有多少雇员和其他孩子们将证明这家的男童们常常自己去引酒作乐?不知道会不会有录影带拍摄下他们的这种行为?

公然罪行23: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通过安装多把内部门锁、安装传感警铃、安装密码按键锁监控、以及安装录影和电话监视器的方式监控并主持了一系列的活动。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曾亲自在珍·窦(化名)不知情的时候监控了她的谈话。——乌有乡庄园一直都有保安系统。所有富有和著名的人物家里都有这些设施。他们能证明迈克尔这样做过吗?或者能证明他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地进行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

公然罪行24:2003年3月1日当天或大约当天,文尼·阿曼为窦氏一家付清了房租,并把他们的物品搬到了一个储藏室。 ——他们能证明这种做法是违背了该母亲的意愿吗?能证明这是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罪行的一部分吗?

公然罪行25:2003年3月6日当天或大约当天,文尼·阿曼确实去到了洛杉矶县约翰斯·布拉弗中学约翰·窦(化名)和詹姆斯·窦(化名)为他们办理退学,并告诉学校的官员说,这两个孩子将搬家到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居住。——他们能证明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过吗?他们能证明这是违背了家庭的意愿吗?他们能证明这是依照迈克尔的命令执行的吗?他们能证明是迈克尔下达这样的命令来实现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的企图吗?

公然罪行26:2003年3月9日当天或大约当天,约翰·窦(化名)告诉迈克尔·约·杰克逊说他第二天有个医疗约见,到时他将给医疗工作人员提供一份24小时的尿样做实验室分析。迈克尔·约·杰克逊确实告诉约翰·窦(化名)取消这次医疗约见,因为尿样会显示出约翰·窦(化名)呆在乌有乡期间饮用过酒精饮料。2003年3月10日当天或大约当天,在约翰·窦(化名)拒绝取消这次医疗约见后,文尼·阿曼确实毁掉了约翰·窦(化名)打算提供给实验室分析并决定下一步对其进行的癌症诊治的大部分尿样收集。——他们能证明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过吗?他们能证明是迈克尔给了文尼这样的命令去销毁尿样吗?如果迈克尔真的担心因为尿样检查而导致自己被发现给男童喝酒的话,他应该命令文尼销毁所有的尿样,而不是"大部分"尿样。

公然罪行27:2003年2月-2003年3月某天或之间,根据2004年11月18日搜出的一盘监视录影带显示,在洛杉矶县私家侦探布拉德利·米勒的办公室里,一个未知名的同谋者对约翰·窦(化名)和约翰·窦(化名)家庭的各个成员都进行了监视录影,包括他的祖母祖父、他的母亲、他母亲的男友、他的弟弟、他的姐姐。拍摄地点在他们居住地的附近和其他所有他们去过的地方。——米勒是为杰克逊前律师葛拉格斯工作的。也许是葛拉格斯下令他这样做的。也许他或其他某人只是想知道这家人的去向,并明察他们是否与任何想访问到他们的小报记者接头而已。这样拍摄监督录影并不违法,私家侦探是合法行业。更没有证据证明是迈克尔下令进行的这些监视。即使他们能证明他是那样做了,他们还得能证明他那样做是为了绑架、非法监禁并敲诈该家庭。

公然罪行28:2003年3月31日当天或大约当天,迈克尔·约·杰克逊指示弗雷德里克·马克·萨弗尔代表他从乌有乡河谷娱乐公司提取了100万美元给法兰克·卡西欧(法兰克·泰森),称其为"零用现金"。——他们是在声称法兰克因为参与了阴谋罪而得到了100万美元的赏金吗?那么其他四个人怎么什么都没得到?检察官斯奈顿一直在梳理迈克尔财务的每个方面,但他很明显没有找到任何给他们的"重大赏金"。专栏作家罗杰·弗莱德曼曾经的解释都比这里说得更让人信服。法兰克是去银行帮迈克尔取这笔钱,因为迈克尔想在自己的会计染指这笔钱之前,自己来花销掉它。据说这笔钱就是福克斯电视因为他接受了采访而付给他的酬劳。他们能证明这笔钱是注入了法兰克的帐户吗?如果能,那么他们能进一步证明这笔钱是为了奖励法兰克参与绑架、非法监禁和敲诈而给出的赏金吗?

(编译:Keen)

 

 

- 作者: Keen Zhang 2005年02月18日, 星期五 14:12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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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MJ爱人

Thu Feb 24 11:34:14 CST 2005 

 呵呵,想不到那些美国人真‘聪明能干’,骗人也不会,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伪造的,唉,真替他们感到悲哀,还说什么狗屁,他说我们MJ的话狗屁不通,他们扪心自问是谁狗屁不通。KENN你最棒!你为MJ所做的,就是让我们更相信MJ,我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他,相信他,爱他的。MJ必胜,他无敌天下,他是无敌至尊!KEEN你最棒!

- 评论人:匿名网友

Tue Feb 22 21:30:05 CST 2005 

真的想说感谢你!
在太多的地方读到你为MJ所做的努力
杂志或网站
为MJ有你而自豪!!
我们会像你一样!

- 评论人:小宝

Sat Feb 19 12:55:20 CST 2005 

我想这个事有很多是在MJ的手下手中变了形,给人传达出错误的信息!~

- 评论人:匿名网友

Sat Feb 19 08:54:02 CST 2005 

这些谎撒的不圆,很幼稚,很异想天开,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伪造的,竟然还有那么多美国人相信?美国人真的那么幼稚吗?如果真是那样,那他们可真得好好的向中国人学习了。

- 评论人:Keen

Fri Feb 18 14:45:54 CST 2005 



1、这些均是控罪书上的文本,但只是单边说辞,而非已经证明的真相!正如MJ方面说的那样,这是“弥天大谎”。

2、我将陆续公布更多的猛料。请记住,这不是八卦,而是MJ歌迷在未来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里必然也不得不听到的东西!它们就是官司的核心文件。也就是它们把MJ推上了审判席,也就是它们,即将在法庭上辩得清楚!

3、请所有人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尤其是歌迷,请细心的阅读,勇敢的面对。

4、大家可以一同来对这些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并来查找出那些模糊的、耸人听闻的信息,用常识和敏锐的目光来梳理出那些显而易见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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