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的光彩:杰克逊服装的背后- -| 回首页 | 2005年索引 | - -杰克逊辩方精简落幕

杰克逊案世纪审判即将结束 中国媒体歪曲报道死不悔改

                                      

是的。迈克尔·杰克逊的审判就要结束了。下周就是结案陈词和陪审团裁决。一代天王的命运就将决定。事实上,根据最新的美国民意调查显示,90%的人已经认为杰克逊根本是无罪的。一些记者笑称:“93年或之前他是不是猥亵过男童,我并不肯定。但现在这个案子,纯粹是诬告。”

另据透露,马来西亚大学律师系在一年前就曾开始就杰克逊案做研究。他们在保持中立的基础上,用了两个结果来推测。一是杰克逊是有罪的,但他律师却有返魂术将他反驳成无罪。第二是麦可根本无罪,律师只帮他辩护。

其中一个参与研究的朋友告诉道,“老实说,我们都期待第一个结果。因为要看律师如何显出乾坤大挪移来转案。这真是律师界的精彩。但到了今天,我们的大讲师开出一赔一万的盘来和我们打赌认为麦可根本是被陷害的。说麦可有罪的,可买一块,赔一万。哈哈!白痴才和他玩!”她说道,“我们马来西亚大学律师系全体学生已做好结论。此案已了。如结果相反,除非法官和陪审团也被收买?啊……估计斯奈顿收买八十个检方证人时已山穷水尽。”

那么,就在杰克逊案最终将以杰克逊被证清白结束之时,中国的媒体又在干什么呢?想必很多读者和看客一直在奇怪,一年多前闹得轰轰烈烈的杰克逊案究竟还有没有在审?怎么突然之间就没有了消息呢?有记者给我的解释是:公众兴趣不再,编辑不欢迎杰克逊的稿子了。是啊,缺乏了曝光杰克逊“猥亵男童”的猛料,只剩下了“杰克逊是完全清白的”的铁的事实,这还怎么去吸引公众的眼球和注意力?怎么能有利可图?于是在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依然在继续较客观地报道此案之时,中国的媒体,上至最大,小至最小,通通装聋作哑,失却了声音,只剩下我这样的“自媒体”还奋战在第一线,这算不算可笑?但他们想要的新闻是什么呢?很快,他们找到了,如下:

根据美国《国家询问报》(The National Enquirer)报道,深陷猥亵儿童案的迈克尔·杰克逊因为手头拮据,被迫出售了自己的“梦幻岛庄园”。
 
事业走下坡路、官司不断的迈克尔·杰克逊早已不复当年一掷千金的潇洒。
 
《国家询问报》的报道说,这位昨日的超级巨星目前经济状况非常糟糕,他秘密卖掉了著名的“梦幻岛庄园”,成交价是3500万美元。为了支付巨额律师费,他已经无力支付这处产业每年300万美元的维护费。买家的身份还不清楚。
 
“梦幻岛庄园”是于1988年建成的豪宅,名字出自杰克逊喜欢的童话《小飞侠》,曾经是杰克逊的“注册商标”。

本次官司的原告、声称自己13岁时被杰克逊猥亵的少年在诉状中指出的案发地,就在这个庄园的杰克逊豪华卧室中。根据合同条款,杰克逊必须在案件完结的90天内搬走。(北京娱乐信报)

这位中国《北京娱乐信报》的孙阳先生,不尽力去公正报道杰克逊案件的事实进展和来龙去脉,却从众所周知的美国头号小报刊物《国家询问报》上抄编了如下一则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只图抹黑杰克逊形象的新闻,实在让人愤慨而遗憾。我们更遗憾的是,《北京娱乐信报》的名誉和信誉竟然跟八卦紧紧相连;更更遗憾的是,中国数家媒体居然再度把八卦新闻奉若至宝,当作主流新闻正式播报,无疑是丢尽了新闻从业人的颜面。当然,他们丢人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就有新浪网,把杰克逊被某商人卖掉的一批收藏品当成案件的“呈堂证据”放到了新闻头条,至今仍让不少人讪笑不止。

还是不要苛刻,孙阳先生恐怕也是身不由己,或者人在江湖,必然同流合污。很快,又出现了以下报道:

http://fun.huash.com/gb/fun/2005-05/24/content_1907467.htm

“娈童案”杰克逊天价出售梦幻庄园 
 
众所周知,目前杰克逊身陷“娈童案”官司无法自拔。随着庭审一天天按部就班的继续,案情明朗化的同时,杰克逊的财政经营却再度受困,根据来自英国《世界新闻报》的最新消息,杰克逊已秘密将梦幻庄园出售,价码1950万英镑,据悉,这是一个相当于杰克逊最初投资的10倍的数字。

该报透露,杰克逊卖掉梦幻庄园的初衷在于偿清法庭所需各项支出。要知道,梦幻庄园就是杰克逊“传说中”向现年14岁的盖文实施“猥亵”的事发地,至于谁会不介意这桩“世纪丑闻”成为总面积为2700公顷的梦幻庄园的新主人,《世界新闻报》并未作披露。

杰克逊本人希望能够在官司结束之前实现出售梦幻庄园这笔买卖,如果一切顺利,杰克逊将于7月13日正式宣布与“梦幻庄园分手”,与此同时,庄园新主人的名字也将届时公开。(《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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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t.tom.com/1306/1310/2005526-137036.html

官司缠身债台高筑杰克逊梦幻山庄卖了1950万美元

据《世界新闻报》消息,因猥亵男童案而官司缠身的迈克尔·杰克逊,偷偷把他的梦幻山庄豪宅卖掉把钱拿来应付庞大的诉讼费,而这一卖,也让杰克逊赚进1950万美元。

迈克尔·杰克逊的性侵犯官司打的是旷日持久,过程也惊心动魄而且曲折离奇。在这次的性侵犯案件中,杰克逊聘请了2位律师,还开辟了2个辩护网页,加上先前的保释金,这些让杰克逊花了数百万美元。加上杰克逊名下还有其他财产,花费相当大,在一切无以为继下,杰克逊把名下的梦幻山庄卖掉,也小赚了一把钞票。

建有一处私人动物园、游乐场和大型花园的梦幻山庄,占地面积2700英亩。十年前杰克逊置办下这项产业时的花费是195万美元,如果按前面所说的价格成交的话,那么他就赚了足足十倍。而友人也透露,在杰克逊住进梦幻山庄之前,这一片庄园原本是人烟稀少的地方,根本没有人会注意,但靠着天王杰克逊的光环,让这一大亩地身价飙涨。

至于梦幻山庄未来新主人的身份,现在尚未有任何线索可寻。(《法制晚报》)
 
前不久孙阳先生才说了,这个庄园被秘密卖掉,成交价是3500万美元。转眼之间,又在《世界新闻报》报道下,成交价跌成了1950万美元,——等等,是1950万英镑??到底是美元还是英镑?如上转述的《华商晨报》和《法制晚报》的两名记者:能不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啊?

(另外对《法制晚报》那个记者提一下:杰克逊当年买下这片农场时,花的钱是1700万美元,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麻烦你先去GOOGLE里查一下再发稿。如果他能赚上十倍,那成交价格恐怕应该是1.7亿美元,这样想想也不错,呵呵

不少人,恐怕大概的印象不过是:管它卖了多少,反正媒体说卖了就卖了,反正媒体说破产就破产了,至于真相,管它呢。而媒体则是:我们说他卖了他就卖了,我抄小报,怎么样?好流氓的本色。不愧为无知者无畏!

但事实呢?今天杰克逊的发言人蕾蒙·贝恩接受CNN采访时,无奈的表示:“我要毫不含糊地告诉各位,迈克尔·杰克逊没有出售乌有乡庄园。他也不会搬到欧洲。这些都是谣言。”

“两周前媒体就有风传,我当时就在圣玛利亚法庭外进行了批驳。美国的媒体后来根本就没有报道这个谣言了,但一些欧洲报纸却决定拿它来作头版,我现在每天都会接到无数的电话来询问这个事情。但我再重申一遍:迈克尔·杰克逊没有出售农场。他会继续呆在乌有乡,也不打算搬到欧洲去。”

然后,我又在中国媒体上看到了这则报道,据说还是转载的来自比较“客观”的凤凰卫视: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凤凰卫视报道,杰克逊案辩方二十五日结束陈述案情,虽然辩方刻意安排明星塔克为最后一名证人,但是这个“压箱宝”并没有为辩方带来预期的效果,这位能言善道的喜剧明星当天似乎患了失忆症,对许多关键问题都回答说不记得了。

杰克逊案的辩方只花了十五天就结束陈述案情,辩护律师在划上据点之前找来另一位明星塔克为杰克逊作证,塔克当天在庭上除了批评被害人的母亲是疯子之外,对于许多问题他都以想不起来为理由没有正面回答提问。

另外杰克逊的辩护律师在审讯一开始时曾经保证他会让杰克逊亲自出庭为自己辩白,但是一直到辩方陈述案情的最后一天,杰克逊都没有坐上证人席向陪审团述说的清白,因此外界认为,杰克逊的律师没有遵守承诺的纪录将会留给陪审团一个不好的印象。

杰克逊案陪审团最快有可能在下个礼拜三开始闭门研议,如果一切按照目前的进度进行,根据业界律师的判断,该案的审判结果可能在六月上旬就能揭晓。(沈玫绮、赵宏)

但事实呢?请看美联社的报道:

本周三上午,Michael Jackson的辩护律师结束了案情呈递。他们最后一个证人,著名影星Chris Tucker作证说,原告男童和弟弟非常“狡猾”,而他本人就曾在2003年2月警告过Jackson说这家人可能有问题。

在为辩方所作的最后一击中,Tucker特别指出原告的母亲是有“精神问题”。

“我告诉过他要注意那个母亲,因为我觉得很可疑,”Tucker说道,“你需要小心点。要注意。有些不对劲。”

“他的律师,在这个阶段,已经不觉得那是必需的了。”Jackson的发言人Raymone Bain在谈到为什么Jackson不出庭的原因时说。她说这个决定是流行之王和律师们共同作出的。

在周三的证词中,Tucker还谈到了他对原告男童的看法,他说这个男童非常狡诈,久经世故,一点都像一个12岁的儿童。

“他真的很聪明,也很狡猾,还有他的弟弟……绝对是狡猾。”Tucker说道。他告诉陪审团道,这个孩子不断提及他的癌症来向他要钱要礼物。Tucker说他当时还是原谅了这个男童的行为,因为他知道其正在和癌症抗争,而且有家庭问题。

“他经常说,‘Chris,我要那个,我要这个……’我感觉很不好。”Tucker说。

之前,曾经有其他的喜剧明星出庭作证,包括George Lopez和Jay Leno,他们都在证人席上开了一些玩笑。但Tucker在法庭上的举止却非常平静和严肃,与其他那些明星相反,也与他自己在《尖锋时刻》、《第五元素》里的夸张搞笑举止大相径庭。

Tucker也谈及了2003年2月他用私人飞机把这家人送到了迈阿密去,因为是原告男童告诉他说,他想到那里去和Jackson在一起——这与原告一家的证词和检方的说辞完全相反,他们说的是Jackson把这家人弄到迈阿密去开新闻发布会。

Tucker说这个男童在2003年2月4日给他打过两个电话,那天正是《Michael Jackson大追踪》刚刚播出后不久。Tucker说这个孩子当时告诉他道,他们一家想躲避媒体的追逐,想要去迈阿密找Jackson。在早先的证词中,这家人却说是Jackson和手下要求他们去迈阿密参加一个后来并未发生的新闻发布会。检方也指证说这次航班是阴谋罪的一部分。

Tucker说正是在迈阿密之旅上,他警告了Jackson关于这家人。他说他自己的助手也曾经向他警告过这家人,但他继续想要帮助他们,因为“我对那个(男孩的病情)感到遗憾。”

“他们背着我干了很多事情,我的手下就叫我要小心点。”Tucker说道。

Tucker说,当原告男童及其姐姐弟弟开始把他称作“哥哥”,并告诉说他们有多么爱他的时候,他开始觉得不安起来。

“我知道这已经有点过分了。”他说。

Tucker表示他曾一度考虑给这家人送一辆卡车,但后来却担心自己对他们是不是做得过多了。他说他最初给了那个母亲那辆车的钥匙,但她弄丢了,之后那个男童便不停地找他要钥匙,这让他开始重新考虑。

“他们不断打电话来要卡车,我觉得是那个母亲支使的,因为这让我很不舒服。”Tucker说。

Tucker说这个卡车问题是在《Michael Jackson大追踪》后出现的,他说那个男童告诉说需要车来躲避媒体,“他说媒体正在围追堵截他们,而且没有交通工具,所以他们很难四处活动。”

Tucker说当他到达Jackson在迈阿密的套房后,他把Jackson拉到一边警告他。

“我告诉他要小心那个母亲,我对她很怀疑。”Tucker道,“我试图告诉Michael。但她不断跑过来想要打断我们的谈话。……我就最后把Michael拉进了一个房间。我告诉他,‘你可得小心了’。”

Tucker说Jackson倾听了他的警告。但他们并没有谈太多,因为Jackson很忙。

有意思的是,Tucker却告诉说正是这个原告男童最初在拉斯维加斯片场探班的时候,介绍他给Jackson认识的。他说在交谈以后,他和Jackson决定在纽约会面,然后从此至今成为了好朋友。

在检方盘诘下,Tom Sneddon暗示是Tucker鼓励这家人去参加了他一个兄弟的婚礼,但Tucker说他们是不请自来。当Sneddon把这家人在婚礼上与Tucker的合影给他看时,这名喜剧明星讽刺道,“真漂亮,能送我一张吗?”

Sneddon回击说,“那要取决你是否是个好孩子。”

在Tucker结束证词后,首席辩护律师Thomas Mesereau Jr.站起来对法官说,“法官大人,辩方结案了。”Jackson最终没有本人亲自出庭作证。

看过美联社的报道,请各位用你们的智力,也就是IQ,来思考一下:是否这个“压箱宝”真的并没有为辩方带来预期的效果?是否真如沈玫绮女士所说的“这位能言善道的喜剧明星当天似乎患了失忆症,对许多关键问题都回答说不记得了。”相反,在法庭内的专家却纷纷表示,塔克的证词彻底击毁了检方的案子。这我就不明白了,身在美国的记者沈玫绮,不可能看不到事情的真相,但为何要偏偏掩盖事实?只是因为她对杰克逊个人没有好感,就可以歪曲事实吗?

顺便提一下,检察官斯奈顿当庭回击塔克的讽刺说,“那要取决你是否是个好孩子。”这个已经气急败坏的检察官用“好孩子”(a good boy)一词来形容现年已经30岁的克里斯·塔克,这是一种当众的种族歧视性侮辱。美国的黑人朋友气愤地对我说,当一个白人成年人对一个黑人成年人说你是不是a good boy时,这是一种侮辱。这是一种主人对奴隶的姿态,跟“黑鬼”的性质一样。没有这个文化背景,你不会知道塔克当时的愤怒,恐怕这也是他拒绝回答检察官一些问题的原因,但绝对不可能夸大到像沈玫绮女士所说的“这位能言善道的喜剧明星当天似乎患了失忆症,对许多关键问题都回答说不记得了。”

不知道沈玫绮女士敢不敢把究竟是哪些“关键问题”摆出来呢?她不知道。她只是以为那些问题“很关键”。其实关键性的问题,塔克回答得很好。但她却没有领到进法院旁听的记者证。她只不过在美国随便编译了一些新闻。她到现场报道的热情,仅限于直播杰克逊第一次出庭那次。

但为什么我不在美国,却知道她不知道的故事、以及法庭里发生的故事?因为有网络,因为有我比较信赖的美联社,因为还有在法庭内旁听的公众来提供真实的一切。太遗憾了,中国的媒体,却根本没有去利用这些最应该应用的信息资源!

在写完这篇文章之前,我竟然又发现了一篇中国媒体的杰作《杰克逊案进入倒计时 天王刻意回避交叉质询》,来源是《北京晨报》,记者是一个实习生,叫杨莲洁:


杰克逊案进入倒计时 天王刻意回避交叉质询

http://ent.sina.com.cn/s/u/2005-05-26/0719734436.html

杰克逊娈童案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昨天,杰克逊的首席辩护律师小梅塞罗在法庭上宣称,克里斯塔克将是辩方的最后一位证人。在三周之内,辩方已经传唤了共50位证人。稍后,控方将会对辩方提出的所有证据进行反驳,这一程序预计将持续一天。在下周,杰克逊的律师将对控方提出的反驳予以答辩。随后双方将进行最后的总结陈词。

昨天,辩护律师小梅塞罗在做开场白时称,陪审团将听到杰克逊对一些问题的陈述。结果并不是杰克逊亲自出庭作证,而是由辩护律师播放了长达3小时的一卷录音带。原来杰克逊将自己的陈述录下来,在法庭播放。这样,他既向陪审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又不用接受交叉盘诘这种煎熬。辩方律师这招的确是新鲜,不过英美法系有一句名言:“交叉询问是最好的真相发动机。”因此他们对证人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非常看重,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交叉询问后才成立。像杰克逊这样拒绝证人席上接受交叉质询,会使得他录音带上内容的可信度遭到怀疑,甚至不被采信。杰克逊案的前检察官史密斯就说:“杰克逊拒绝作证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

那么,杰克逊录音带里的话是否会被法庭采信呢?本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品新博士。

刘博士称,在美国法律中这种证据属于传言证据,一般而言是不被法庭采信的。根据美国的《联邦证据规则》,传言证据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之下才会被采信,比如证人因为死亡而不能到庭。在辩方当庭播放杰克逊的录音带之后,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控方不行使抗辩权,那么该证据就被法庭采信。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是控方行使抗辩权,那么控辩双方就会在法庭上就该录音带是否符合传言证据被采信的若干种特殊情况展开辩论。最终由法官指示陪审团是否采信该证据。

从纯粹的法律意义上讲,一旦法官指示陪审团该证据不能采信,那么陪审团在最终做出决定的时候就不会受该证据的影响。但从实际情况和情理而言,像录音带这样的传言证据一旦在庭上出示,即使最后不被采信,但仍然会对陪审团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杰克逊的辩护律师在此巧妙地运用了辩护策略,达到影响陪审团的效果。

看完此文,感觉真是非常有意思,这完全符合中国媒体的一贯作风。“刻意”?笑话。搞的杰克逊像是在逃避什么。但事实上,杰克逊并不是在拒绝,而是在听从自己律师的话,听从律师的安排。作证又不是义务,必须要他履行,律师说可以就可以,不用就不用,轮到记者唧唧喳喳?谁说的证据非要交叉询问才能成立?还采访过法学院博士呢,连法律常识都没有。

引文:
“昨天,辩护律师小梅塞罗在做开场白时称,陪审团将听到杰克逊对一些问题的陈述。结果并不是杰克逊亲自出庭作证,而是由辩护律师播放了长达3小时的一卷录音带。原来杰克逊将自己的陈述录下来,在法庭播放。这样,他既向陪审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又不用接受交叉盘诘这种煎熬。辩方律师这招的确是新鲜,不过英美法系有一句名言:“交叉询问是最好的真相发动机。”因此他们对证人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非常看重,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交叉询问后才成立。像杰克逊这样拒绝证人席上接受交叉质询,会使得他录音带上内容的可信度遭到怀疑,甚至不被采信。杰克逊案的前检察官史密斯就说:“杰克逊拒绝作证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 

首先,这个史密斯根本不是杰克逊案的检察官,记者报道的时候,人都没搞清楚谁是谁。事实上,史密斯只是一个看热闹的法律分析专家,他的话也不过是一家之言,怎么不引用那些说“杰克逊拒绝作证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的专家的话?前段时间不是一票专家欢呼杰克逊不用作证是辩方的明智吗?转眼间就变了口风?!

而以下这些不正是他们媒体自己说的话?现在不是自己掌自己的嘴巴?

引文1: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631543587274752/20040924/438336.shtml

凤凰卫视洛杉矶5月12日报道(记者  沈玫绮  赵宏),杰克逊辩护律师十二号安排杰克逊出庭为自己辩护,不过律师是利用播放影片的方式让杰克逊透过镜头向陪审团诉说自己的清白,由于杰克逊没有坐在证人席上,因此也躲掉检察官的交叉质询。

杰克逊在影片里表示,他深爱自己的孩子,他们是上帝赐予他最好的礼物,杰克逊同时还说和他有关的报导通常是受到扭曲,影片中还显示,曾经为他拍摄纪录片英国导演夸奖他是个好父亲,同时还表示杰克逊和儿童之间的感情令他感动得想哭。

外界对杰克逊辩护律师利用播放影片的方式让陪审团听到杰克逊的证词,同时又巧妙的避免掉检方的审问表示赞同。

 
引文2: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631543587143680/20050505/545050.shtml

凤凰卫视洛杉矶5月4日消息 (记者 沈玫琦)杰克逊被控性骚扰案的检方四日正式结束陈述案情,过去两个月来,检察官传唤超过八十位的证人,而这些证人的证词也都富有戏剧性,但是外界估计,即将登场的辩方在证人的阵容方面将不会输给检方,而且杰克逊的辩护律师接下来很可能打速战速决牌。

就在检方四日当天正式结束陈述案情之后,杰克逊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动议指出,检方在过去两个月内都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杰克逊有罪,因此他要求法官应该立即宣判杰克逊无罪,结束这个没有意义的诉讼案,不要再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了。法官表示他将在五日针对这项动议做出决定。尽管法官做出宣判无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外界大都认为辩方目前仍是占上风,未来辩方传唤的证人如果没有出现反常的举动,依据现时的情况判断,辩方是有可能胜诉。业界律师建议,杰克逊的律师应该以速战速决的方式作为未来 陈述案情的准则,更重要的是,除非有万全的把握,不要轻易让杰克逊坐上证人席。

如上所考,若干法律专家都在之前建议:形势大好之下,不要让杰克逊出庭,以免有风险。于是他们才认同了杰克逊最终没有出庭是辩方的高招,说是“利大于弊”,……现在马上回过头又来说“弊大于利”?可笑不可笑呢?最可惜的是,他们都不是杰克逊的律师。我看,倒是他们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看杰克逊出庭未果,心态不平衡所致。

杰克逊的发言人则在今天接受CNN采访时表示:“杰克逊最终和律师商定,他不用亲自出庭作证,因为辩方已经呈上了足够多的强力证人瓦解掉了原告一家的指控。”贝恩称,杰克逊如果有机会上庭的话,他也一定会是一个强力的证人,能为自己辩护,“我认为他会说出真相。他一直坚持他的清白。但正如我这三周都在说的那样,他听从他的辩护团的建议,他不会主动说,我要求自己一定要去作证。”

另外,事实上杰克逊也不是没有让陪审团听到他的声音。陪审团观看了一部不同于《迈克尔·杰克逊大追踪》剪辑的录影,杰克逊在这部长达数小时的影片中讲述了所有事实。辩护团认为这已经足够。
 
再说杰克逊的律师在开庭陈述中向陪审团保证的是什么?

律师梅瑟若当时说的是,“你们会听到杰克逊来告诉你们事实。”

是的,他做到了,透过那盘录影带(注意:不是录音带,记者的另一个错误),完完整整的把杰克逊的真实形象展现给了陪审团观看,杰克逊在片中亲口阐述了一切。这不算是亲口告诉了陪审团吗?那些片中的话不是杰克逊亲口说的吗?

但是,媒体却在听到律师许愿说“你们会听到杰克逊来告诉你们事实”的时候,就妄自猜测杰克逊可能会出庭作证。但律师梅瑟若原话说的是“你们会看到杰克逊亲自出庭作证”吗?不是的。他说的是“你们会听到杰克逊来告诉你们事实。”

所以,这一切尘嚣,源自于媒体断章取义,歪曲本意。现在却来自圆其说,心态失衡。哎,真是对他们失望。

至于——

引文:

那么,杰克逊录音带里的话是否会被法庭采信呢?本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品新博士。

刘博士称,在美国法律中这种证据属于传言证据,一般而言是不被法庭采信的。根据美国的《联邦证据规则》,传言证据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之下才会被采信,比如证人因为死亡而不能到庭。在辩方当庭播放杰克逊的录音带之后,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控方不行使抗辩权,那么该证据就被法庭采信。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是控方行使抗辩权,那么控辩双方就会在法庭上就该录音带是否符合传言证据被采信的若干种特殊情况展开辩论。最终由法官指示陪审团是否采信该证据。

从纯粹的法律意义上讲,一旦法官指示陪审团该证据不能采信,那么陪审团在最终做出决定的时候就不会受该证据的影响。但从实际情况和情理而言,像录音带这样的传言证据一旦在庭上出示,即使最后不被采信,但仍然会对陪审团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杰克逊的辩护律师在此巧妙地运用了辩护策略,达到影响陪审团的效果。
 
说的很对。博士说的话就是和那个记者自己写的话不同。关于是否那些证据会在裁决时采用,法官现在并没有决定,也没有告诉陪审团说不用采信。

而这盘录影带的效果的确已经达到了。据场内记者和旁听公众传来的报道,它展示了一个真实的杰克逊,没有任何媒体剪辑技巧的歪曲。而且,至少有一个陪审员在陪审席上看这部片子的时候,为杰克逊哭泣。你会觉得陪审员会让一个自己曾经为之哭泣的人进监狱吗?不会。任何一个看到事实真相、感受到真诚的人都不会作出如此荒谬的决定。陪审团都是来自社区里的普通老百姓。正如你我一样。

无论媒体在向外转述的时候怎么歪曲法庭内的事实。但陪审团是亲眼目睹了一切,最原始的一切,没有被歪曲的一切。他们知道杰克逊是无辜的。他们看到了检察官的恶劣。甚至记者罗伯特·韦格纳都在他的法庭日志中写道:据他观察,其实法官都已经判断杰克逊是清白的了。所以,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文/Keen)

【作者: MkGenie】【访问统计:】【2005年05月26日 星期四 14:22】【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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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9-13 03:04:02   

写的太好了我真是恨不得给这些记者们几个耳光这篇文章写的太解气了

- 评论人:银狼   2005-11-19 21:32:48   

他吗的 到底什么是真实的 !!!!!!!!!

- 评论人:wudi   2005-09-03 14:22:43   

中国媒体太混蛋了

- 评论人:小爱   2005-07-20 15:53:48   

中国媒体下三滥

- 评论人:zzwzhmj5   2005-07-19 15:15:40   

不知大家看过没有一部自拍----《东方时空内部晚会》,其中大家每天都可见的主播、主持及主编(都是央视的)在片中,满嘴污垢,互相嘲讽。
那么有运作力及领导的央视都如此,足可见中国媒体内部之混乱,真让人不敢相信,那些披着人皮的东西!
自然,出自他们的报道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 评论人:"口水"我操你妈   2005-07-19 09:54:35   

嘿,那位叫什么垃圾口水的贱货,你是哪个厕所生出来的苍蝇,敢说我们迈迈的不是,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老子操你祖宗十八代代代都是贱种,垃圾,哪个厕所适合你就死去吃屎,少在这里装B,TMD鸡吧没人干找人干。

- 评论人:lx.mj   2005-07-13 18:53:38   

关于中国媒体我只能用“失败”形容,关于michael的报道10篇有9篇是谣言。这是我多年读报经历所得
信赖michael,支持michael
感谢Keen

- 评论人:镜中人   2005-07-12 21:07:23   

keen
you are very good ! 谢谢你的工作及见识 让我更加的喜欢,支持 ,理解 敬佩 MJ 我支持他已经5年多了 今后不论他怎样我都会支持他 因为我相信他不会做出让深深爱着他的人伤心的事
但总有那些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音乐 什么叫发自内心深处的慈善事业 什么叫心胸宽广的人 让我很是无奈 他们用他们的那些不知是从哪冒出来的虚伪的东东 来讽刺 嘲笑 他们可能永远也不能望其项背的人
我们还能对他们说些什么呢 我看还是不要说了 因为他们那些人和我们
不在一个层次上 就好象我们对蟑螂说话一样 它们能理解什么呢?!

- 评论人:hao   2005-07-12 20:27:07   

1

- 评论人:崇拜偶像   2005-06-13 16:53:10   

MkGenie大哥的报道的确精彩绝伦,这样专业的报道国内的娱乐新闻真的是了了无几了,MkGenie 大哥你放心,我相信中国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超级fans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你的工作! 摇滚万岁!!!

- 评论人:1   2005-05-30 23:58:17   

keen的自媒体不错

- 评论人:ad   2005-05-29 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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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MkGenie   2005-05-29 02:05:44   MkGenie的博客  

如果你只是今天上来小瞅一眼关于杰克逊的纷纷扰扰,当然你可以说,“谁能保证自己在有钱有地位什么都不怕的情况下不做出一些违背道德的事?”,但是在研究了这个人的方方面面和所有的法庭记录以后,你就不会这么说了。MJ和其他娱乐界的明星不同。他有植根于上帝的虔诚信仰。其实他和孩子们在一起,除了不愿意长大外,还因为他是一个极为虔诚的教徒,他是在尊照耶稣的指示,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只是很多自称的基督徒却没能像杰克逊那样去做到:
  
  《圣经·马可福音》
  10:13 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摸他们,门徒便责备那些人。
  10:14 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10:15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10:16 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 。
  
  《圣经·马太福音》
  18: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18: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
  18: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18: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18: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18: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孩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 评论人:绝望的小鸡   2005-05-28 18:43:57   

谁能保证自己在有钱有地位什么都不怕的情况下不做出一些违背道德的事?

- 评论人:MkGenie   2005-05-27 19:26:55   MkGenie的博客  

有人提到了崇洋媚外。我想这完全没有论据能站得住脚。我们关注的只是事实本身,新闻报道方式,记者素质,以及新闻自由和导向。一说到外国或外国明星,就是“崇洋媚外”?那你肤浅到一定程度了。至于MJ有罪与否,你可以先把我的BLOG文章仔细读一遍再作判断。不用一看到这个名字就先入为主地往坏处想。

- 评论人:jamie   2005-05-27 18:20:15   

中國媒體很噁心 噁心到我想吐 100000各記者裏面也挑不出來一個配被稱作 新聞工作者 的人

一個視 眼球注意力 高過 真相 的兩足動物團體 除了集體瘋狂 還能做出什麽像人的事情

讓我最嘔吐的就是 這樣一群東西 居然 還可以在平面媒體的二位空間裏面 叫囂道德 呼籲民衆的覺醒

除了悲哀 還能說什麽

michael勝利與否 世間會告訴人們

我看到的只是 醜惡的人性 在這裡已經表現無遺 這到底是對誰的審判 不是再清楚不過麽

罵吧 誣衊吧 打壓吧 10年 20年 100年 michael 仍然是那個michael 被那麽多人 愛者 同時 被那麽多人 仇恨者 的人 注定 就是 ----- 偉大

- 评论人:fjw   2005-05-27 16:46:57   

我对中国媒体早没想法了~我相信MICHAEL 就算MICHAEL有罪 我还是会喜欢他 但我现在可以坚信MICHAEL是无罪的  那位口水 我不知道你对JACKSON有什么误会或偏见 但你说的不仅仅是在侮辱我们MJ的FANS 更是在丢中国人的脸 把中国人的裂根性表现的那么完美 只会钻点小孔子 盲目排外 我们看的是事实并不是你说的跟着美国走 看了他的发言我终于能了解法轮功为什么那么猖獗 中美关系为什么那么难搞 台湾为什么还不能会到祖国怀抱 就是因为中国有许多象他这种人 在说别人盲目崇洋的时候 其实自己本身比谁都盲目~

- 评论人:口水   2005-05-27 14:19:17   

美国人够白痴,才相信杰克无罪. 想不到有些中国人盲目崇洋,觉得老美干啥都是对的,他们连放屁都是香的.

- 评论人:克尔   2005-05-27 08:04:30   

中国媒体别的不会,跟风是特别有一套,其实多数人应该知道关于“生了一个鸡蛋”的故事,中国人就这样
就连我们自己也没有什么客观的想法,一切都跟风了。当然不管迈克做过什么,但这些跟他对音乐的贡献是无法相比的!他在我心目中暂时还无人能替代!或许壹佰年两百年都不会再出现这样的奇才了。

- 评论人:朱滨   2005-05-27 03:47:45   

健伍

- 评论人:鱼鱼游   2005-05-27 02:07:11   鱼鱼游的博客  

哎,还是那句话"吃了EGG,不一定非要去看看下蛋的母鸡!".

我相信Michael,如果真是事实那人无完人,我还是会听他的歌!

- 评论人:michaelzhang   2005-05-27 00:37:38   michaelzhang的博客  

好!!!!!!!!!!!!!!!!!
我早就想说了,不过从你“键”下说出来应该更有说服力。
WHO DO KEEN U R 。。。。
HAHAHA。。。
继续努力吧,你背后其实还是有很多人支持你的!
HTTP://skyzht.blogchina.com

- 评论人:Tina   2005-05-27 00:15:42   

相信Michael

- 评论人:dfrd   2005-05-26 21:18:45   

顶!国内媒体报道的东西我都不相信

- 评论人:。o 水儿O ○   2005-05-26 17:26:22   。o 水儿O ○的博客  

支持KEEN的自媒体!:)

- 评论人:。o 水儿O ○   2005-05-26 17:22:41   。o 水儿O ○的博客  

根据最新的美国民意调查显示,90%的人已经认为杰克逊根本是无罪的。一些记者笑称:“93年或之前他是不是猥亵过男童,我并不肯定。但现在这个案子,纯粹是诬告。”

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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